我一直羞于去崇拜某个人,死去的或者正在死去的。我总害怕他做了或者将要做一件我并不认同的事情,这就好比冬至吃饺子时吃到一块脏兮兮的硬币,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这种运气。所幸的是《史蒂夫·乔布斯传》的作者所持角度还算客观。读完这本书之后你不免去崇拜乔布斯,但又会有所保留。你会想:我真希望能达到他那样的成就,却不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方法,但乔布斯采用的那种,恐怕要被归到异类中去。只有他那种天生的特质,结合独特的人生经历,还有过早成功的光环,才能造就那样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跋扈如他那样,做一个打工仔的话,恐怕不出半月就要卷铺盖走人了。
在他的传奇一生中,有一股认真劲儿让人不能不佩服。包括他对事件策划、产品外观、字体、广告、包装,甚至于名片美学上的执念,无不让你觉得这家伙真倔,真难办。但当你转了一圈儿,看到那么多平庸的玩意儿时,你就会想:哦,这家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除了认真之外,他还有一点让我非常羡慕的,就是不屈于现实。软驱、吸入式光驱、玻璃屏幕、拉丝铝外框,到处都透着不妥协。但奇迹的是,那些硅谷工程师们居然办到了!这一点也被我归结为我们信息技术落后于硅谷的原因,奇思妙想得不到尊重,创新的阻力远大于推动力,有批判性,无建设性。
如果在这里赞扬他,能够列出的点还有很多。看完这本传记后,我甚至有去买苹果产品的冲动。但就像前面所说,我,一个平庸的家伙,对乔布斯的革命性的设计和产品,一直没有足够到转化为购买力的欣赏。创新是一样高投入的工作,必须有高回报的支持,而这依赖于掏腰包的人的欣赏和价值认可。对于某个产品来说是这样,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同样如此。可惜的是,很多公司的老板更像我,而不是乔布斯。
昨天apple打折,入手了个itouch :)
最近在 iPhone 上买了唐茶版的《史蒂夫 乔布斯传》,感觉不错。学到不少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