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新闻

早上起来有看 Google Reader 的习惯,大部分人都是晚上更新博客,而且订阅的政经类新闻也因为时差的缘故正好是晚上更新最多。今天看到 NYT 有两条很有意思的新闻:

1.South African Parliament Approves Gay Marriages。南非议会投票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这次投票使南非成为非洲第一个、世界第五个移除了同性恋结婚法律障碍的国家。

之所以觉得这个有趣是因为看过一个同学写的关于同性恋的博客。从内心里讲我是不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现象的,但是人不能只靠情感活着,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自由,只要这个举动不妨碍别人,它就应该合理而且合法的存在。我们不应该老是说:哎,真恶心。其实即使在中国,也有很多民族很多人有让人不能理解的习惯,比如以长脖子为美,以脸上刺青的多少为美,不能因为这个习惯不符合自己的标准就驳斥它存在的合理性。就像当初满人入关一样,留发不留头,他们不也是认为汉族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宁死不剃头的理由可笑吗?

我们需要对一些不符合自己道德标准的做法表示宽容。虽然可能每个人都是两套标准,一套对别人,一套对自己,只希望对别人那套要宽容一些,这样以后的历史就会少出现一些悲剧。

2.Beijing Journal: A Law That Says Man Can Have Only One Best Friend。一部法律规定每家只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在北京,一些条律规定在它八个县区的居民只能养一条狗并且不准桊养像 golden retrievers 和 huskies 这样的大狗。

呵呵,还是两重标准,我非常不喜欢别人家里养那种大狗,其实也不喜欢养狗,但是我依然认为这个规定很荒谬。我不认为这个规定约束了我什么,但是我知道很多人特别喜欢宠物,会养很多猫啊狗啊的,只要他不把它们放出去乱跑,我就认为他没有妨碍我,为什么不让他养呢?

其实说白了这规定还是针对平头百姓的,那些所谓的大款大腕明星住的都是高级住宅区,守卫森严,打狗队根本不让你进去,也就是吓唬吓唬老百姓罢了。和北京的暂住证一样荒谬的规定,欺负的都是百姓。

最有趣的就是两相对比,南非对同性恋结婚这种关系到整个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的事情上都能保持宽容的态度,而北京对居民养狗这种细琐小事上还纠缠不休,真是不懂政府在想什么,有功夫多花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上啊!

我这里并不是要攻击政府的举措,也不是崇洋媚外。正如闾丘露薇今天在博客里所说:因为爱,所以批评。像我对南大一样,我总是嗤笑南大的一些莫名奇妙的规定,一些荒谬的管理制度,但是我是爱我的母校的,我希望它变得更好,不然我也不会花那个工夫那个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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